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省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复杂、多样、动态的社会环境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加快我省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所在。
一、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主导”转变。改进政府治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地方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扩大直接面向基层的行政审批范围,基层更方便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二是进一步加快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省直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财事匹配原则,调整完善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三是进一步推行市州、县市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将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宏观导向与强化社会服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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