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作为党领导的人民法院,不忘初心,就是要,坚定不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推向前进。
强化为民理念。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这是对为民理念最质朴的诠释。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受当事人监督、让当事人满意。要深入了解群众的司法关切,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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