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导则,加强对十条工作线的督导调度,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关停1家石材加工企业和3家砖瓦企业,313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登记编码工作,69家重点企业安装用电监管智能系统,135家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46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49家重点用车企业完成门禁卡口安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1-10月,全区pm2.5年均浓度约为45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3,同比改善21.1%,全市排名第2;优良天数共计210天,同比增加64天,全市排名第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8.9%。
二是全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33万吨/日,龙湖湿地、马桥湿地建成并投入运行,河流水质全面改善。坚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加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泗河南大桥国控断面稳定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三是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信息采集和风险纠偏。与三家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与自然资源、工信、审批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区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并定期更新。
四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夯实环境监管基础。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产业项目进驻我区,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截至目前共审批项目83件,其中报告表81件,报告书2件;完成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共计448批(次)审批。做好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固废部分)审批服务工作,从固体废物种类、数量,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利用、处置方案可行性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入手,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源头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管。2020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固废部分)审批65件。圆满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全区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胡142家企业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登记、发证工作。
抓好环境统计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2020年共对我区91家工业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上报的环统数据进行审核、分析、计算、汇总,共审核数据指标20000余个,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700余项。对2019年全区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汇总,顺利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集中核查。严格总量计算,认真执行污染物总量确认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台账,2020年共对约8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动态管理。
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完成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档案整理、编制《xx区大数据分析比较报告书》,将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与区域性统筹发展数据进行比对,为下一步的精准治污提供了依据。2020年10月我局被评定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区污普办四名同志先后被评定为全国和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
完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了我区危废管理大数据监管平台,做到对企业数据情况和危废库的无缝隙管理,对我区26家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应急情况检查。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检查数据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24家辐射单位签订了《辐射安全责任书》,完成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变更及注销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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