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机关档案局工作计划报告
一、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查阅场所建设各项工作
1、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下,拟在3月底完成查阅场所建设工作,制定场所建设方案,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服务措施,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接收、管理、利用工作机制。根据政府公开信息送交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管理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检索系统,及时将已接收进馆的政府公开信息编目上架,导入信息利用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信息服务;开展网上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和电子文本的利用服务,做好与政府门户网的链接工作。大力宣传档案馆向社会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的项目、服务措施等。
3、深入档案开放工作。开展馆藏已满30年档案划控解密工作,应开放档案要100%向社会开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与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有机结合。督促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把经鉴定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及时向市档案馆送交,向社会开放。
二、做好经济领域的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1、继续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一步落实《福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分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和监督指导力度,继续抓好福州港江阴港区2#、3#泊位、闽江调水工程江阴支线、福州松下港鑫顺仓储中心、福清龙江整治工程等省、福州市以及福清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档案工作的意见》,积极主动与市铁路办联系,做好福清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工作。
2、认真抓好企业档案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归属与流向的档案监督指导,及时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确保企业档案不因单位变动调整而散失,档案工作不因单位变动调整而削弱。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档案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推动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档案工作的开展。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强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发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会同市环保局开展污染源普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推进民生档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未完,全文共3478字,当前显示9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