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个人竞聘演讲稿2篇
01在英国高等刑事法院门前的墙壁上,镌刻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纵然天地毁灭,正义也要得到伸张。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我的心就为其中所蕴涵的永恒的公正与坚定的信念而深深的折服与感动,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想象不出还有什么职业能比做法官更为神圣、更为艰辛。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法制,无以治国安邦。然而,再完美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来执行或者用人不当,都将是一纸空文,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如果说法律代表了公正与秩序的话,那么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社会正义的最终维护力量,就是社会良知的守护神。
不要说人世间有多少千古奇冤要待法官予以昭雪,更不用说法官手中的大笔一挥,财产被分割,感情被伤害,人头会落地,即使对那些每时每刻发生的琐碎纠纷的解决,就已经是极不寻常、劳心费神的事。自由主义法学者甚至认为,法官点点头给人们带来的得失都要远比立法机关的任何一项议案所带来的更大。可见法官角色之重要。
世事之复杂、人心之不可测、事物之多变,恐怕连神都难以把握,听讼审案一不留神就可能殃及无辜,也可能使罪魁祸首逍遥法外。而法官所面临的正是这么一件要保持中立、客观、诚实、有礼,在正义邪恶、是非对错之间做到泾谓分明、不偏不倚、不赢不损、明察秋毫、伸张正义的神圣而又艰难的工作。
可见,百官之中,唯有法官难做。法官是普遍人,但由于被摆在一个不普通的位置,我们便不能把他们作为普通人看待。崇高的职业,需要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度灵性的人。它要求法官具有仁爱、自制、谦虚、精细、勤勉、忠诚、勇气、牺牲、缄默、反省的特殊司法气质。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因为法官的司法权来自于国家和人民的授予;至于法律,对于法官来说,则是他唯一应当服从的对象。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刚直不阿,清正廉洁。因为法官的职责就在于平停狱讼、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以便主持公道、惩恶扬善、激浊扬清,而这一切都将取决于法官自身的正直、清明与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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