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是区委老干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丰台区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实施办法;研究、协调、解决全区老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区委书记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汇报全区老干部工作;建议召开全区老干部工作会议;指导办好丰台区委老干部党校。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同志组成;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分别任副组长。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由组长、副组长提议,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请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一、组长、副组长职责
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责成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制定丰台区老干部工作具体政策的建议;协调研究解决全区老干部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向区委书记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汇报领导小组工作;建议召开全区老干部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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