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将其列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建设的首要内容,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总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历史经验而得出的科学结论,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文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践指南。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在政治上,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化,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自信自觉。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科学总结我们党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运用制度规范性操作性强的特点推进意识形态各项制度建设。十九届四中全会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作出制度化规定,并上升到根本制度的高度,明确规定了这一根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实现路径,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自信自觉。
在理论上,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经验,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若干重大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地位、根本任务、重点领域、领导权、工作创新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标志着我们党对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境界,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在实践上,坚持这一根本制度是凝聚党心民心、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的根本保障。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占据统摄地位,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党举旗、为国立本、为民族铸魂的使命。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一个政党、一个政权、一个民族的垮台、瓦解、堕落无一不是首先从指导思想的混乱、丧失意识形态领导权开始的。因此,十九届四中全会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确定为根本制度,既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治本之策。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根本制度的具体体现这个根本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厚支撑和坚实基础。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在我们国家制度架构中属于总的指导思想类制度。指导思想具有唯一性、根本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指导地位,绝对不能乱,不能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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