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有关后续工作的通知
我市现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506家,到6月底已全部建立党组织。为巩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全覆盖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有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回访,夯实基础
1、核实党组织组建情况。各单位要在7月底之前,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回访制度的通知》(富委组[2004]96号)要求,对各新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进行一次回访,切实做到每个企业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党建情况清。对规模以上企业,要每月定期对《月报表》中有关项目特别是党组织组建形式、职工人数、党员人数、党组织负责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号码等进行核对,一旦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上报。
2、了解党组织班子成员配备情况。各单位要通过回访,了解非公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配备和到位情况,没有配备的要通过规定的程序抓紧配备,已经配备的要明确分工,尽快到位,开展工作。
3、及时建立党员活动室和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基本场所和平台。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后,各单位要督促和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建好党员活动室,统一规范有关设施的配备和制度的上墙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及时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等各项党内基本规章制度,做到党内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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