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部):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函〔*〕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实际,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1、厅直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2、厅直企业单位在册的正式职工和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部)正式借调人员参照文件精神组织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内容根据有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认真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等次比例不得突破参加考核人数的15%。对受到国家部委、省级综合性表彰、省级文明单位的按15%确定优秀比例;对受到国家部委、省级单项表彰、市区级文明单位的按13%确定优秀比例,其它按12%确定优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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