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督查信息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和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有关工作
为及时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总结、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交流情况,相互促进,按照国办发明电〔*〕22号文件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的要求,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以下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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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