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农民资金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根据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正形成“分工科学、责任明确、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惠民政策和资金管理落实到位。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代县政府履行全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协调解决资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综合检查等项工作。
(二)县级主管部门职责
1、县民政局是民政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补助、抚恤(优抚)补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灾民救灾补助等涉及民政方面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开展民政优抚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2、县农委是农业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水稻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接补贴、小麦良种良法补贴、油菜良种补贴、玉米良种补贴、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等涉及农业方面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开展农业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3、县林业局是林业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等涉及林业方面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开展林业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花名册。
4、县农机局是农机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开展农机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5、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是畜牧兽医水产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能繁母猪补贴等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开展蓄牧兽医水产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6、县卫生局是卫生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卫生方面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卫生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7、县人口和计生委是计划生育方面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补助对象的核查和审批;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方面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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