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领导干部通知
各镇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我县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县委决定开展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县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整体素质,为我县打造“一城三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共6个职位:
1、面向全县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4个:
(1)团县委副书记1名;
(2)县妇联副主席1名;
(3)县开发区主任助理(副局级)1名;
(4)县风景区主任助理(副局级)1名。
2、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2个:
(1)县发改局副局长(三产办主任)1名;
(2)县外经贸局副局长(招商局副局长)1名;
三、公开选拔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领导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有较好的群众公认度。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在现职岗位上工作实绩较明显。
(二)资格条件
1、面向**县公开选拔的副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1)职务要求。任镇机关、县级机关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二年以上或正、副主任科员;镇、县级机关部门(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县规模工业企业的党政正副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县妇联副主席职位的职务不受限制。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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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