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单位职责通知
各镇、乡,县直属各单位,在玉上级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现就明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各项人才政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不断强化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职责分工
(一)县委办、县府办
1、负责传达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人才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2、协调安排需要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有关会议。
3、牵头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4、参与全县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5、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加强与优秀人才的联系,负责收集、反馈联系和督办有关问题。
6、组织专家咨询小组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咨询服务,参与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
(二)县委组织部
1、指导协调人才工作,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
2、牵头制定、完善全县人才政策和具体规定。
3、负责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员人才工程建设。
4、协助抓好“新台商”队伍建设。
5、负责或督促指导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指导各类人才联谊会建设和管理。
7、组织高层次人才的学历教育、进修、送培工作,管理全县各类人才培训工作。
8、指导抓好创新型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等工作。
9、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
10、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11、加强人才工作机构和人才工作队伍建设。
12、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定期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县委宣传部
1、负责人才强县、人才工作政策和优秀人才先进事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典型经验的宣传,研究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和宏观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宣传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
3、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各类人才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全县政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5、负责全县新闻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四)县委统战部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才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和使用等工作。
2、宣传、贯彻党的人才政策,调查了解党与党外人才的合作共事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调动党外人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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