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阵地规范化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社区党建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全市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全区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就我市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和努力下,我市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党建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也存在着有的社区党员活动阵地面貌陈旧、党建氛围不浓,有的标识不统一、不明显,有的制度不健全,有的设施不齐全、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全面实施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统一标识,配齐设施,完善功能,增强党建氛围,促进条件较差的党员活动阵地尽快改变面貌,推动条件较好的党员活动阵地上水平、上台阶,对提高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通过健全机制、整合资源、政策引导、多方参与等措施全面推进。经过三年努力,到2009年底,使全市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全部达到面积适用、标识统一、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功能完善的规范化建设目标。
2、具体标准:
(未完,全文共1912字,当前显示5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