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优秀人才选拔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机关各党工委,各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高新区(新北区)“510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常新委人[2005]1号)精神,切实做好首批“510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通知。
一、推荐选拔的条件
(一)高素质党政领导后备人才推荐选拔的基本条件:
1、现任区机关、镇(街道)正科职干部;
2、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或“嘉奖”;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基本条件。
应在我区各类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5年以上或在招商部门专业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且任职一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营管理人才。懂经营,善管理,守法律,重诚信。所在企业年销售总额、利税总额在全区名列前茅并在最近三年保持持续增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全市企业或在全省同行业名列前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者可破格推荐)。所在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招商人才。遵纪守法、素质全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特别是在引进高质量大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1)政治素质好,政策掌握精,综合业务能力强。熟悉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不断掌握现代化招商手段,创新招商引资思路,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2)当年度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在协议注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重大项目或高科技项目的招商引资中有突出贡献。
(3)全年捕捉有效项目信息量大,尤其是自找项目信息达10条以上,连续两年招商引资业绩居于前列。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的基本条件。
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兼职两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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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