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进社区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发区党工委,文教党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加快实现“第二个率先”目标,全面推进“水城、花城、商城、最佳生态休闲人居城”建设,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区级机关各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开展以“服务群众进社区、共筑堡垒创和谐”为主题的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区级机关各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助推社区全面、和谐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方式
区级机关各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多对一”的方式进行(具体见附表1)。
二、活动安排
1、宣传启动阶段(3月下旬)。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宣传发动,结对双方党组织完成签订共建协议,制定活动计划,商定结对帮扶名单等事项。
2、活动开展阶段(4月-10月)。各结对党组织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12月)。年底前,通过适当形式对结对活动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活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具体职责
活动中,由区级党工委牵头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区级机关各党组织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区级机关各党组织要提高认识,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向社区开放、提供各类资源,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社区各类党建活动。社区党组织要经常主动上门联系,沟通信息,征求意见,争取区级机关各党组织对结对共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创造条件。结对双方要按照职责分别做到“六个一”。
(一)区级机关各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制定一个共建方案。围绕帮助社区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创建党建示范点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的工作目标,将单位自身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各类资源与结对社区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制定一个切合实际,既能发挥自身优势,又能适合社区需求的共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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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