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点规划通知
各镇(街道)经贸办、松山湖经发局: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国家商务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我市不带县,但由于我市各镇(街道)经济、常住人口等各方面社会发展指标基本达到国内县级城市水平,所以省经贸委要求我市各镇(街道)亦需编制城市网点规划。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省经贸委《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7〕11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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