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鉴定通知
各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职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指导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苏劳就管[2008]3号)精神,定于2008年11月中旬继续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1月17—21日,11月17日下午报到。鉴定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
(未完,全文共624字,当前显示2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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