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任职培训通知
各学区、乡镇辅导中心小学、县直属小学: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努力提高新任校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使“**”期间新上岗的小学校长能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经研究,决定举办**县“**”第一期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取得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小学正、副校长和校长助理(具体培训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帮助校长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
掌握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熟悉邓小平教育理论,明确办学方向;熟悉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政策,具有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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