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正科级干部通知
为扎实推进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领导干部的选拔方式,发现和吸纳我市经济建设亟需的领导人才。经市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正科级后备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工作的任务
1、拱桥镇镇长人选1名。
2、正科级后备干部15名。
二、公开选拔预备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任职经历。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现仍在副科级岗位(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妇女干部,可放宽到股级)。
2、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后出生)。
4、身份要求。必须是国家正式干部。
5、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一)公开推荐
预备人选实行公开推荐,即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产生。具体为:
1、推荐时间。各单位的推荐工作要求在**年4月15日前完成。
2、推荐名额:
①每个乡镇(街道)可推荐2-3名。
②市委主要工作部门和市政府成员单位可推荐2-3名,其余的市直单位可推荐1-2名。
3、推荐程序:
①公布条件。在本单位公布预备人选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列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并进行造册、公布。
②民主推荐。召开由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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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