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通知
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为总结市直商务系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建活动,市商务局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年度“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市直商务系统“五好”党支部的评选表彰和申报命名工作一并进行,评选表彰名额为“五好”党支部6至8个;党建工作示范点(以五好党支部为标准)名额4个;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额10-15名,原则上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在生产经营和商务工作一线人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在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五好”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接受监督;主要领导民主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目标一致、思想统一,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战斗力强,出色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率作用发挥好。
(未完,全文共2806字,当前显示6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