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优秀党务通知
省直和中央驻长各单位人事(干部)处、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党委办、党群工作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创先争优、富民强省”党建主题实践活动,更好地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在纪念建党86周年之际,中共**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人事厅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推荐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的党的基层组织[党委(纪委)、总支、支部]中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干部,均属推荐的范围。此次共表彰3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给予记功奖励,其中记一等功3名,二等功15名,三等功18名。名额不分配到单位,省直各单位可按本通知要求推荐合适人选,并提出奖励等次意见。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也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未完,全文共1130字,当前显示3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