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经济开发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状况,切实增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推动我市跨越发展争当鲁南经济带县域发展排头兵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二、调查对象
1、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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