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通知
**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党委、管委会,各乡镇(中心)党委、人民政府,果子沟—赛里木湖旅游风景区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局、办,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完整地收集归档,现就人事档案材料送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交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工勤人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形成的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二、应归档的材料
1、履历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需填写履历表。
2、自传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没有自传材料的需撰写自传。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察材料、转正考察材料、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离任审计考核材料等。
5、学历(位)材料。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的学生登记表、入学考试成绩、成绩表、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材料、证书(复印件)、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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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