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管理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8〕67号)和全市第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县应急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年内应急管理工作重点
(一)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建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承担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同时,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的学校、企业落实应急机构和人员,并负责对其进行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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