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加强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对农村“三无”对象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的五保供养政策,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在保障广大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由于供养资金来源发生了变化,供养资金筹措遇到了困难,五保供养工作受到较大影响。各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把妥善解决好五保对象生活问题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保障好和维护好五保对象的利益。
二、加大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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