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申报审批通知
区属各街道党工委、乡党委,各部、委、办、局、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安排”的原则,通过建立在区委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确保教育培训不重不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格局。现就建立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申报审批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报批对象
区属各单位、部门组织和举办2天及其以上(省、市有关部门安排的除外),教育培训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费用由区财政拨款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以及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报批。
二、报批程序
(一)拟定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年初须制定出本单位当年拟组织开展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填写《**市**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审批表》。
(未完,全文共1306字,当前显示4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