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才工作政策意见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广泛吸纳和大力培养各类优秀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文委发〔2007〕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符合人才政策享受对象的统计上报工作,以便及时兑现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取得硕士以上(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含)职称并在**工作两年以上、现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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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