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工作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属各单位,驻金各单位:
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和《**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副科级后备干部和驻金单位一年来的服务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并对县级干部“五个一”活动情况进行统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考核由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和《**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县委发〔**〕25号)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整合考核资源,对各项工作统一考核测评。
二、考核对象及主体
综合考核的对象为全县各乡镇、县直党政部门(包括县委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团组织、法检两院、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并对副科级后备干部和驻金单位服务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为确保考核测评工作的统一性、权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县上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个考核组,集中开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组由一名县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按照组织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县上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开展考核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任务。
三、考核时间与方法
考核测评从**年12月下旬开始,**年元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综合考核。各考核组深入被考核单位,按照《**年度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和《**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考核。其中,对在现岗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科级干部和副科级后备干部,不进行民主测评,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和个别谈话情况,统筹考虑,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由各考核组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委组织部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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