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挂职干部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不断加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贫困村、后进村组织帮扶力度,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培养方式,经县委研究,决定向全县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向部分村“两委”班子选派年轻挂职干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选派党建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为切入点,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派对象和条件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工作员主要从县直企业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中的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
驻村挂职干部主要从县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派。
基本条件。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群众基础好、服务意识优,具备从事基层工作和党务工作能力。
三、工作方式
(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
县委从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选派的领导干部在企业担任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见附件一),采取定期派驻和阶段性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开展工作。选派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在企业担任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见附件二),并在企业担任合适的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在县城市企业党工委的指导和企业党组织及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驻村挂职干部
到村“两委”班子挂职锻炼的党员副科级后备干部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非党副科级后备干部担任村主任助理职务(见附件三),在乡镇党委的指导和村“两委”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1、指导企业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及时向企业传达贯彻党的有关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向企业的党员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宣传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为开展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了解掌握企业员工思想动态。定期走访企业,沟通信息,与企业党员和职工开展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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