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我县发展环境,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实现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98号)要求,结合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重庆新阶段发展的“314”总体部署为总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三级审批机制创新”,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促进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
(一)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实现重庆大开放大发展的要求和“应减必减”的原则,适时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渝府发〔2007〕137号),保证国务院取消128项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58项行政审批项目落到实处;适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新形势的需要,按照“简政放权、服务基层”的原则,深入实施市政府两轮(四次)区县(自治县)扩权工作,赋予区县(自治县)更大的行政审批权限,增强区县(自治县)统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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