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近年来,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为规范收费行为、筹集建设管理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收费标准不明确、减免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减免缓审批程序
(一)政策性减免缓的审批程序。县委、县政府文件明确的减免缓政策,由收费单位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审定后执行。
(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审批程序。由业主单位向牵头单位申请,牵头单位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行文执行。
(未完,全文共935字,当前显示26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