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集团公司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推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践行四讲四有要求、做到四个合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以及《***有限公司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组织关系隶属***党总支的全体党员。
二、目标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四、积分内容
(一)基础分(分值10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鼓励分(设上限分值20分)
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三)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一票否决
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未完,全文共2515字,当前显示7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