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指导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委(办)、农业局、卫生局:
现将国家农业部内部明电《关于做好农民工防治非典型肺炎指导工作的通知》(农明字第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市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医疗条件较差,部分地区缺医少药的情况还存在,农民卫生意识、自我防护意识缺乏,是我市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重点。目前全市外出务工农民多达近300万人,在疫区找工者为数众多。在“五一”节即将来临和农忙时,将会出现返乡人流,针对这种情况,农村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农村工作部门和农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领导,把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防治预案,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各乡镇要层层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农业、卫生、民政、财政、药监、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狠抓防治措施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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