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通知
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桂委会[2007]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门工作组的通知》(厅发[2007]23号)精神,本厅已成立自治区建设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下设6个专门工作组,现明确这些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指导厅机关及厅属单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综合考核评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专门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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