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科协会员申评职称通知
关于**老科协会员申评认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老科协,区直各分会(小组);
直属企业事业单位:
为积极开发离退休人才资源和民营企业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努力为我区实施人才兴桂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本会会员及所属企业事业团体会员单位内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领导,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由会长、副会长五人组成,负责指导工作和有关决定。主要成员由组长马继汇,成员岑鸿平、杨道华、余安邦、张国辉担任。
2、按系列成立**老科协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原则由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老专家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评审委员会委员由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13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3、评委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小组,成员由评委会成员兼任小组组长,由3—4人组成,评审小组完成初评后上报评委会最后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含三分之二)通过后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由职称申评领导小组成员杨道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办理评审的有关事项。
二、申评的原则和要求
1、为本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中高级技术职称资格工作是在**老科协系统范围内开展,限于本会会员。评审不受名额指标限制,要做到积极稳妥,坚持标准进行。所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原单位工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不挂钩。若有返聘、再聘的可参照有关规定享受同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
2、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职称改革中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不降低评审标准。对成绩突出者,可以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但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破格条件进行。
3、评委会和评审小组的成员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4、高评工作是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认真把好质量关。评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到会,方能召开。投票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正式投票要一次性完成,不得复议,不得委托投票。评委委员应严守纪律,不得外泄评审情况。
5、在整个申评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老科协统一布置,统一表式,统一发证。各市老科协、区直各分会(小组)要把好第一道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正确开展宣传,动员符合条件者申报,劝导不符合条件的创造条件再申报。
三、申评系列
1、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高校教师系列。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3、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
4、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指导教师。
5、中学教师系列。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6、图书、资料专业系列。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
7、卫生技术系列。医(药、护、技)师、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
8、农业技术系列。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9、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10、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四、申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
1、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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