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知
各市、县农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48号)和自治区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字〔20**〕52号)转发你们,并就加强我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建立健全我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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