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信息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区、市驻我县各单位:
政务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为适应新时期服务领导工作的需要,强化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政务信息工作领导负责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把政务信息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关心、支持、指导信息工作;分管领导要负责抓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关系到本乡(镇)、本单位的重大情况、重大突发性事件、重大社情民意方面的信息,要亲自督促上报。
(二)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配备1名以上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努力改善政务信息工作条件,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参加各种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条件,以便收集更多信息资源。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员报备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名单。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
(二)量化考核制度。各乡(镇)每月必须向县政府办公室上报政务信息8篇以上,县直及区、市驻我县各单位每月上报政务信息3篇以上(上报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县政府办公室将按季度通报各乡(镇)、各单位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对长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紧急信息的,根据造成影响大小,予以相应处理。
(三)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上年度各乡(镇)、各单位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年终评出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奖励。
三、明确政务信息报送的要求和范围
(一)总体要求
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的完整性。
(二)报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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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