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查阅通知
**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89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建立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负责向社会提供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市档案馆以提供公开的纸质书面信息查阅服务为重点,市图书馆以提供电子公共阅览室查阅服务为重点。
(未完,全文共1115字,当前显示2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