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效能监督员通知
州直属各县(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党委各部、委、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霍尔果斯口岸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逐步健全规范效能督查机制,扩大督查面,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及《效能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州效能办决定从三个方面聘请效能监督员(以下称a类、b类、c类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方式
(一)a类效能监督员由州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州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新闻记者、市民代表等组成。
(二)b类效能监督员由州直各单位(部门)、霍尔果斯口岸以及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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