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廉政制度汇编合集
011.党组成员廉洁自律规定
1、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带头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和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2、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不做群众看不惯、不满意的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3、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对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所分管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
02党员廉洁自律规定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先、享受在后。
2、工作中要把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不准利用职权,向基层企业吃、拿、卡、要、报。
3、按照八小时以外监督措施的有关规定,把握好自己的业余时间,不准违法乱纪。
03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
为加强我局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使人力社保行政执法管理职权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监督我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防范和严厉惩处腐败行为,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如下监督措施:
一、总体原则
此项监督制度按照党中央从严治党、以德治国的要求,在充分保护干部隐私权的基础上,对我局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涉及工作的活动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便能全方位地考核干部,正确提拨、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通过实施此项监督制度,切实加强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建设,使人力社保干部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形势中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正确把握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二、监督内容
㈠监督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职务升迁,配偶、子女升学、就业等个人重大事项上,有无滥用职权的行为;
㈡监督有无进入营业性歌舞厅进行不正当娱乐的行为;
㈢监督有无在美容美发厅、宾馆、饭店等场所接受异性按摩的行为;
㈣监督有无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等行为;
㈤监督因处理公务有无收受服务对象贿赂及接受吃请的行为;
㈥监督有无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腐败行为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㈦监督思想上有无贪污腐败的苗头。
三、具体监督措施
㈠建立监督组织机构
成立局廉政建设监督小组,组长由x书记担任,副组长由x局长担任,成员由党支部成员组成,负责监督有关本局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切事宜,抽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并受理有关举报。
㈡积极开展自我监督
局每位干部每季末都要以书面总结的形式向本科室领导汇报自己一个季度来的业余时间涉及工作的活动情况,公开自己业余时间有关工作方面的行为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去外地访友、探亲、旅游一定要提前向单位请假,使组织全面掌握干部的活动情况。
㈢与干部家属联合监督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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