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食品监管通知
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将近,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我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各县区食安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强协调和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节前、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巡查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无证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
(未完,全文共1104字,当前显示3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