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调查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20****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38号)要求,我省组织全面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县级以上行政界线转绘和行政区域内面积量算工作已完成,全省129个县(市、区)农村土地调查招标工作已结束,省级财政补助经费已下达,工作进展情况总体较好。但部分州(市)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工作经费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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