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服务调查工作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根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杭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可以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统领服务业发展工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遵循“统一制度、分级实施、部门配合、集中处理”的原则,促使市、区县(市)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形成整体合力,实现互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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