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保障通知
有关市(州)、县水利(水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2日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欢乐过年,现就加强灾区冬季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和目标
灾区饮水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是灾后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县、乡人民政府是灾区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投资主体,要严格按照县、乡两级落实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全力推进灾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据1月13日统计,全省还有3.2万受灾群众饮水困难。各地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春节前全面解决灾区应急供水问题。一是修复集中供水工程20处,解决1.4万人;修复分散供水工程560处,解决0.2万人。二是新建集中供水工程7处,解决1.1万人;新建分散供水工程825处,解决0.4万人。三是对极个别短时间难建成工程的地方,采取临时送水解决0.1万人的应急供水问题(详见附件)。
二、积极开展应急供水工程建设
(未完,全文共1516字,当前显示43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