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制度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我区房地产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态势,为政府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企业投资房地产提供可靠依据,促进我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4月份起对我区房地产数据信息采集渠道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数据信息采集渠道和方式
1、信息采集渠道:从4月份起,由原来房地产企业直接上报区统计局改为企业直接上报区房地局,房地局将审核后的数据报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报上级统计部门;
2、信息采集方式。仍然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
二、统计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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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