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审计监督工作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省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为加强对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专项资金运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与省财政厅商量决定,拟于4月上中旬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监督对象
*年度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都为本次审计监督的对象。具体审计项目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产生。
二、审计监督内容
(未完,全文共960字,当前显示2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