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土地利用计划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部第37号令)和《*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的通知》要求,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土地资源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土地集约利用及使用效益等情况,经测算和综合平衡,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年我省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20*年土地利用计划为: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4.675万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17.25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4.805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中,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4.2万亩。
报经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并由国务院审批农用地转用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按需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安排。
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为25.05万亩,其中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为11.4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计划13.65万亩。
二、全省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未完,全文共1742字,当前显示4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