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基础改革通知
各省辖市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省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各级政府投资支持下,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技术水平普遍提高。为进一步保护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防止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减轻政府对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再投入的负担,确保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落实和国家粮食安全,现就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是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设施基础,是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储存安全的基本保障,必须保持与粮食宏观调控相适应的设施规模。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管理,掌握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情况,对企业提出的设施处置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国有粮食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提高保护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自觉性,积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二、国有粮食企业要保持对流通基础设施的掌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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