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卫生站医生补贴管理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60号)、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办法〉的通知》(粤卫〔*〕237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拨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18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财政、监察、民政部门要严格把好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对象审核关,严格按“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遴选补贴对象,坚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对未经公示程序的补贴对象,不予审核上报。


(未完,全文共1028字,当前显示3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